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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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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东环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7-08-14    

鱼征字〔20173

 

 

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

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

 
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等相关规定。经研究,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“柳州市东环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”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,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项目名称:柳州市东环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。

二、房屋征收范围:柳州市规划局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选字第450201201600019规划红线定点图确定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。

三、房屋征收部门: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 

四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:柳州市鱼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。

五、征收补偿:按《柳州市东环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执行。

六、签约期限:自公布通知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六十日内。

七、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咨询地点:天山路一区英华小学内。

八、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有异议,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三个月内依法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鱼峰区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75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