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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步骤

发布时间:2016-12-21    

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步骤

 

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步骤:

1、业主单位向市征收办提交项目申请报告;

2、审查业主提交的申请资料;

3、通知城区政府征收部门启动调查(可委托城区征收办);

4、进行预算评估;

5、无证建筑认定;

6、公布调查结果;

7、制定资金预算;

8、预算报审;

9、制定补偿方案;

10、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(不少于30日);

11、修改方案(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方案修改情况,如属旧城改建,多数人不同意方案的,由城区政府组织听证会。);

12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;

13、征收决定资料报审;

14、征收决定公告;

15、选定评估机构;

16、公示分户估价结果;

17、送达分户报告协商;

18、签订协议(期限届满达不成协议市征收办组织调解,调解不成由城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,并进行补偿决定公告,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);

19、公布分户补偿情况;

20、公布审计情况。